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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常想,人會有那麼多煩愁悲苦, 絕大部分原因是太過執著於「我」, 放不下的全是「我的」,丟不開的, 也都捨不得一個「我」。 我要、我希望、我得到、我委屈、我失去、我少了些什麼、我盼望﹔ 我要年輕、漂亮富有、舒適。 而別人的一切,若是能符合我的要求, 我就開心、就快樂﹔ 同樣的如果對方不能配合我的一切, 那麼,就感受到冷落、受到傷害, 轉化為憤怒、怨恨的情緒。

我們常說和誰談的來, 也常喜歡用氣味相投來形容朋友的契合。一對男女相識、相知、相愛的更高境界, 是心心相印,是心有靈犀﹔人與人之間,最完美的層次,是思想上的相通, 心靈能產生共鳴....這一切的一切, 之所以會發生、能達到,主要是建立在雙方面中間,有一座橋,能夠互通的橋﹔ 想搭起這座橋,第一個原則,就是要了解對方的感受,然後用心去感覺對方的感覺。

因為,在實際生活中, 感覺往往比道理、社會規範更重要, 尤其對感情籤細、思維敏銳的人,感覺,是一種相當主觀的情緒。 它不關是非,更不論對錯, 它不能用很理性的邏輯來分析, 也不適於硬性的規範, 完全是一層直接的情緒反映, 就是一個人的語言、動作所帶給一個人的感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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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五歲大的姪兒迷上一種「來找我」的遊戲,每次到我家來,就聽見滿屋子「來找我,來找我啊」的呼喊聲。

剛開始的時候,小男孩的技術不太好,躲藏起來不是露出衣角,就是喘息得太厲害,洩露了行,幾乎是不費吹灰之力,我就能把他找到。

後來小男孩玩出興致,技巧愈來愈精湛,他摸清了所有可以躲藏的地方,更厲害的是,因為他學會調整自己的呼吸,練就龜息大法,所以,即使我經過他身邊,竟也感覺不到他的存在。到了這個境界,貓貓應該變得更好玩了,事實上卻是小男孩和我都失了興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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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你心中有這樣的一個人嗎?

你們可能相愛過,你們也可能喜歡著彼此,

但是,為了什麼原因你們沒能在一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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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如下...

媳婦說:
「煮淡一點妳就嫌沒有味道,現在煮鹹一點妳卻說咽不下,
妳究竟怎麼樣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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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歲以前,
他什麼都不懂,就不說了...

十三、四歲的時候,
開始對女孩有好感,但是那時候他離女孩遠遠的,並且以討厭女孩自居,生怕被同伴嘲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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